乐歌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5月 6 日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征得各
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后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项乐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姜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1、战略委员会
项乐宏(主任委员)、贺雪飞、王溪红
2、审计委员会
王溪红(主任委员)、刘满达、项乐宏
3、提名委员会
姜艺(主任委员)、王溪红、贺雪飞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姜艺(主任委员)、刘满达、贺雪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项乐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泮云萍女士、朱伟先生、李响先生、孙海光先生、顾朝丰先生、茅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朱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白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白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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