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公告类型:增发终止 证券代码:123043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
        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智慧”或“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询。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公司披露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2020年9月22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之日止(2021年1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自然人的直
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确认,在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正元智慧股票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      关系          交易时间        交易性质    交易股票数量(股)

  华安证券      本次交易的    2020年10月16日        卖出            100

                独立财务顾问

  华安证券      本次交易的    2020年11月02日        卖出            400

                独立财务顾问

    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自查范围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买卖正元智慧股票的情况。

    四、对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性质的核查

    经核查,华安证券出具声明: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2020 年 9 月22 日)起至披露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止(2021 年1月4日)。华安证券自营账户于2020年10月16日和2020年11月2日分别卖出正元智慧股票100股、400股,截至2021年1月4日,华安证券无正元智慧股股票。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声明出具日,华安证券不存在其他买卖正元智慧股票的行为。

    二、不属于内幕交易

    华安证券首笔交易发生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晚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之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0年9月22日),交易发生时正元智慧本次交易的信息已属于公开信息,并且交易行为系量化投资模型自动决策,华安证券自营账户交易正
元智慧股票不属于内幕交易。

    三、不违反《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

    华安证券在上述期间卖出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墙实施细则》的规定,华安证券自营量化投资业务无需适用隔离墙限制清单、观察清单,自营量化投资业务股票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综上,自营量化投资业务股票账户在上述期间内买卖正元智慧股票不违反外部监管以及华安证券内部规定的要求。

    华安证券投资银行、自营业务之间,在部门、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五、自查结论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华安证券声明,华安证券在自查期间卖出正元智慧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正元智慧股票的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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