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转让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2-7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35,550 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
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兴大酒店”)90%的股权
转让给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购物中
心”),以人民币 3,950 万元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新国浩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新国浩”)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10%
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概述
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新国浩与嘉兴购物中心达成股权转
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35,550 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90%的
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以人民币 3,950 万元将嘉兴新国浩持有的
禾兴大酒店 10%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1/6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嘉兴市禾兴南路 366 号
注册号:330400000012638
法定代表人:汪勤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饰品零售)、
文体用品、电子计算机、日用杂品、铝制品、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
化工商品(不含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花、鸟、鱼、虫、一般劳保
用品、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厨房设备及炊事用具、家具
的销售;摄影服务;广告经营;柜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
医疗器械(需经前置审批的除外)的零售;停车服务;商品陈列设计、
制作及管理服务;蔬菜、水果、水产品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国家
2/6
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公司股东: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0%股
权、嘉兴市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股权。该二股东均
为嘉兴市国资下属子公司。
嘉兴购物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
《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中会审[2012]第
1047 号),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嘉兴购物中心资产总计
840,567,228.82 元,负债总计 792,466,426.61 元,所有者权益为
48,100,802.21 元 ; 2011 年 年 度 , 嘉 兴 购 物 中 心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801,961,640.95 元,净利润 12,041,808.93 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嘉兴市禾兴南路 520 号
注册号:330402000108623
法定代表人:陆襄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股东:本公司持有 90%股份;嘉兴新国浩持有 10%股份。
3/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宾馆(住宿),茶座(卫生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凭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餐
饮服务业: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餐饮服务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止);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止)。
一般经营项目:文体活动(限健身);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的
零售;会议服务;自有停车场服务。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嘉兴禾兴大酒店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2012)中磊(专审 A)字第 0359 号),截止
2012 年 11 月 30 日,禾兴大酒店资产总计 403,525,568.29 元,负债
总计 12,705.43 元,所有者权益为 403,512,862.86 元;2012 年 10-11
月,禾兴大酒店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055,830.85 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7 日
出具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嘉兴禾兴
大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
[2012]第 3027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403,525,568.29
元,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 12,705.43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403,512,862.86 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 420,791,834.38 元,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合 计 为 12,705.43 元 ,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合 计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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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779,128.95 元 ,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较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增 值
17,266,266.09 元,增值率为 4.28%。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标的及对价
1、本公司将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90%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5,550 万元;嘉兴新国浩将其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10%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950 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12 年 11 月 30 日,禾兴大酒店的
资产、负债状况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嘉兴购物中心向本公司支付
21,330 万元,待本公司向嘉兴购物中心签署并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所需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110 万元,余款在股权变更登记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
2. 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嘉兴购物中心向嘉兴新国浩支付
2,370 万元,待嘉兴新国浩向嘉兴购物中心签署并提交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所需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90 万元,余款在股权变更登记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股权交割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由嘉兴购物中心负责办理,本公司
和嘉兴新国浩应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签署并
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文件给嘉兴购物中心,配合嘉兴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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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嘉兴购物中心应在收到上述变更登记所需文件后
的 2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局提交办理变更登记的材料,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前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五、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禾兴大酒店员工均由嘉兴购物中心安置,
安置费由嘉兴购物中心承担。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禾兴大酒店旗下资产系公司资产重组前资产。本次股权转让符合
公司既定战略,通过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专注于地产业务,集中资源
做大做强主业规模。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不存在为禾兴大酒店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禾兴大
酒店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附件
(一)《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2)中磊(专
审 A)字第 0359 号)
(二)《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嘉兴
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
报字[2012]第 3027 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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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35,550 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
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兴大酒店”)90%的股权
转让给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购物中
心”),以人民币 3,950 万元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新国浩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新国浩”)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10%
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概述
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新国浩与嘉兴购物中心达成股权转
让协议,拟以人民币 35,550 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90%的
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以人民币 3,950 万元将嘉兴新国浩持有的
禾兴大酒店 10%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1/6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七名。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嘉兴市禾兴南路 366 号
注册号:330400000012638
法定代表人:汪勤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饰品零售)、
文体用品、电子计算机、日用杂品、铝制品、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
化工商品(不含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花、鸟、鱼、虫、一般劳保
用品、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厨房设备及炊事用具、家具
的销售;摄影服务;广告经营;柜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
医疗器械(需经前置审批的除外)的零售;停车服务;商品陈列设计、
制作及管理服务;蔬菜、水果、水产品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国家
2/6
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公司股东: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0%股
权、嘉兴市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股权。该二股东均
为嘉兴市国资下属子公司。
嘉兴购物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31 日出具的
《嘉兴市戴梦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浙中会审[2012]第
1047 号),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嘉兴购物中心资产总计
840,567,228.82 元,负债总计 792,466,426.61 元,所有者权益为
48,100,802.21 元 ; 2011 年 年 度 , 嘉 兴 购 物 中 心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801,961,640.95 元,净利润 12,041,808.93 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注册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嘉兴市禾兴南路 520 号
注册号:330402000108623
法定代表人:陆襄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股东:本公司持有 90%股份;嘉兴新国浩持有 1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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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宾馆(住宿),茶座(卫生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凭有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餐
饮服务业: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餐饮服务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止);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止)。
一般经营项目:文体活动(限健身);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的
零售;会议服务;自有停车场服务。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嘉兴禾兴大酒店有
限公司审计报告》((2012)中磊(专审 A)字第 0359 号),截止
2012 年 11 月 30 日,禾兴大酒店资产总计 403,525,568.29 元,负债
总计 12,705.43 元,所有者权益为 403,512,862.86 元;2012 年 10-11
月,禾兴大酒店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055,830.85 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7 日
出具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嘉兴禾兴
大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
[2012]第 3027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403,525,568.29
元,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 12,705.43 元,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403,512,862.86 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 420,791,834.38 元,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合 计 为 12,705.43 元 ,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合 计 为
4/6
420,779,128.95 元 ,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较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增 值
17,266,266.09 元,增值率为 4.28%。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标的及对价
1、本公司将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90%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5,550 万元;嘉兴新国浩将其持有的禾兴大酒店
10%的股权转让给嘉兴购物中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950 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12 年 11 月 30 日,禾兴大酒店的
资产、负债状况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嘉兴购物中心向本公司支付
21,330 万元,待本公司向嘉兴购物中心签署并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所需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110 万元,余款在股权变更登记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
2. 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嘉兴购物中心向嘉兴新国浩支付
2,370 万元,待嘉兴新国浩向嘉兴购物中心签署并提交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所需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90 万元,余款在股权变更登记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股权交割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由嘉兴购物中心负责办理,本公司
和嘉兴新国浩应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签署并
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文件给嘉兴购物中心,配合嘉兴购物中心
5/6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嘉兴购物中心应在收到上述变更登记所需文件后
的 2 个工作日内向工商局提交办理变更登记的材料,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前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五、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禾兴大酒店员工均由嘉兴购物中心安置,
安置费由嘉兴购物中心承担。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禾兴大酒店旗下资产系公司资产重组前资产。本次股权转让符合
公司既定战略,通过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专注于地产业务,集中资源
做大做强主业规模。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不存在为禾兴大酒店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禾兴大
酒店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附件
(一)《嘉兴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2)中磊(专
审 A)字第 0359 号)
(二)《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嘉兴
禾兴大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
报字[2012]第 3027 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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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