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2-7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通知,
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阳县
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临 2012-74。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平
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收储合同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临 2012-75。
三、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临 2012-76。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