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竞得余政储出[2012]24号地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2-3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余政储出[2012]24 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房产集团”)与杭州余杭财经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余杭财经投资”)联合竞拍获取余政储出[2012]24 号地块,
竞买价格为 14020 万元。其中新湖房产集团出资 90%、余杭财经投资
出资 10%。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竞得地块为余政储出[2012]2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杭州鸬鸟
白沙坞,东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南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及河流;西
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北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总用地面积138982
平方米(约208.5亩)。地块为商业、旅游、居住用地,商业、旅游用
地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6.5%,须建设地上建
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四星级标准(含)以上酒店(国际老年
交流培训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养老院,地上建
筑面积不超过15000平方米的商业配套设施。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
地和旅游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1-1.1;建筑密度不超过35%;建筑限
高不超过24米,居住部分限高18米;绿地率不低于30%。
二、本次竞得地块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鸬鸟白沙坞地块位于余杭区 201 省道旁,交通相对便利,自
然环境优美,且总价不高。该地块竞拍成功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项目储
备和赢利能力,优化公司在浙江的项目布局,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主
业。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八月七日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余政储出[2012]24 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房产集团”)与杭州余杭财经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余杭财经投资”)联合竞拍获取余政储出[2012]24 号地块,
竞买价格为 14020 万元。其中新湖房产集团出资 90%、余杭财经投资
出资 10%。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竞得地块为余政储出[2012]2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杭州鸬鸟
白沙坞,东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南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及河流;西
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北至鸬鸟镇雅城村土地;总用地面积138982
平方米(约208.5亩)。地块为商业、旅游、居住用地,商业、旅游用
地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6.5%,须建设地上建
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四星级标准(含)以上酒店(国际老年
交流培训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养老院,地上建
筑面积不超过15000平方米的商业配套设施。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
地和旅游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1-1.1;建筑密度不超过35%;建筑限
高不超过24米,居住部分限高18米;绿地率不低于30%。
二、本次竞得地块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鸬鸟白沙坞地块位于余杭区 201 省道旁,交通相对便利,自
然环境优美,且总价不高。该地块竞拍成功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项目储
备和赢利能力,优化公司在浙江的项目布局,做大做强公司房地产主
业。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八月七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