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百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陕西百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经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陕证监发〖1997〗28号文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上字〖1998〗25号文批准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8年3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概要
股票简称:百隆集团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股份:15315000股
每股配售价:3.6元人民币
配股比例:按1996年末公司总股本730015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0979股。同时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己意愿按不超过10:3.17的比 例受让国家股及法人股的配股权,配股转让费每股0.10元。
配股主承销商:陕西省证券公司
二、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8年3月16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3月17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3月17日起至1998年3月27日
三、缴款办法
1、国家股股东缴款地点在本公司证券部。
2、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百隆配股”买入单,每 股价格3.6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配售比例0.20979四舍五入后取整。配股交易代码为700700。
3、社会公众股东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转配部分时,填写“百隆转配”买入单,每股价格3.70元(含转让费0.1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乘以转配比例0.317四舍五入后取整。转配股 交易代码为:710700。
四、投资者逾期未办理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
配股详情请查阅1998年3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陕西百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