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0] 1957 号文《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2,0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4,216,226.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783,773.5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25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36,448.71
减:2022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 0.00
加:2022 年半年度收益总额 0.02
项目 金额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0.02
加:存放境外募集资金汇兑损益影响 149,346.72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85,795.45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8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80 号文同意,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股,每股发行价18.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1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758,223.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41,773.7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41,395,606.9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5,015,222.07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280,000,000.00
加:赎回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50,000,000.00
2022 年半年度收益总额 619,254.47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619,254.47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6,999,639.3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
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招商
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越南生产基地扩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越
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乐歌)实施,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越南乐歌
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82.42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证券账号 账户状态 金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高新支行 574902637010301 正常 17.62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354808 正常 2,985,777.83
合计 2,985,795.45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规定,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由全资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实
施,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乐歌智能驱动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
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乐
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家居”)实施,2021 年 10 月 8 日,
公司、乐歌智能家居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歌”),公司已注销了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原签订的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失效。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广西乐歌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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