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收购资产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 2012-019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 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 31,500 万元收
购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新华集团”)70%股权。
2、 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受让方”)与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李培植、吴小平等 13
名原新华集团股东(“出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新华集团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2]第 255 号)
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31,500 万元收购新华集团 70%
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新华集团的控股股东。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收购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李培植、吴小平等 13 名原新华集团股东所持有的新华集团 70%
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股权收购不
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1
名称: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8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明佩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951 号综合业务楼 2 层 2055 室
注册登记号:310112000848160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投资管理,机电设备租赁,电
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
的销售。
2、原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
1 李培植 男 中国 310112193312XXXXXX
事长、总工程师
2 吴小平 女 中国 342101195109XXXXX4 退休返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 沈天锡 男 中国 310101193701XXXXX3 退休
4 高鸣燕 男 中国 610103195211XXXXX3 技术总监
5 朱庆明 男 中国 310106194203XXXXX4 退休返聘,副董事长、副总工程师
6 李景秋 女 中国 310112195508XXXXX7 退休返聘,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7 张 宏 男 中国 310105194112XXXXX3 退休返聘,顾问
8 何观水 男 中国 310103194404XXXXXX7 退休返聘,董事、制造中心经理
9 唐建华 男 中国 310105194505XXXXX8 退休返聘,技档部经理
10 张家隆 男 中国 310112194009XXXXX5 退休返聘,总师室测试组长、高工
11 蔡明忠 男 中国 310112193704XXXXX3 退休返聘,顾问
12 包霖洋 男 中国 310105193501XXXXXX0 退休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概况:
名称: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李培植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 335 号 408-410 室
营业期限:1995 年 12 月 14 日至不约定期限
营业执照号:310115000313923
经营范围:自动控制系统、仪器仪表、DCS 控制装置、环保控制系统、电液控制系统、
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节能装置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四技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IC 卡
设计及开发,楼宇自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
装,经营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市政工程施工(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业
(凭许可资质经营),电子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新华集团的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1 李培植 2600 万元 52%
2 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325 万元 6.5%
3 吴小平 285 万元 5.7%
4 沈天锡 275 万元 5.5%
5 高鸣燕 245 万元 4.9%
6 朱庆明 240 万元 4.8%
7 李景秋 210 万元 4.2%
8 张 宏 175 万元 3.5%
9 陈 洁 160 万元 3.2%
10 龚 阡 160 万元 3.2%
11 何观水 145 万元 2.9%
12 唐建华 80 万元 1.6%
13 张家隆 50 万元 1%
14 蔡明忠 40 万元 0.8%
15 包霖洋 10 万元 0.2%
合计 — 5,000 万元 100%
2、交易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出让方所持有的新华集团 3,500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计占新华
3
集团注册资本的 70%的股权。转让方具体出让的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注册股东名称(转让方) 原持股比例 本协议转让比例
1 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6.50% 6.50%
2 李培植 52.00% 28.40%
3 吴小平 5.70% 5.70%
4 沈天锡 5.50% 5.50%
5 高鸣燕 4.90% 4.90%
6 朱庆明 4.80% 4.80%
7 李景秋 4.20% 4.20%
8 张宏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 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 31,500 万元收
购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新华集团”)70%股权。
2、 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受让方”)与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李培植、吴小平等 13
名原新华集团股东(“出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新华集团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2]第 255 号)
的评估结果为基准,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31,500 万元收购新华集团 70%
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新华集团的控股股东。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收购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李培植、吴小平等 13 名原新华集团股东所持有的新华集团 70%
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股权收购不
构成关联交易行为,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1
名称: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8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明佩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951 号综合业务楼 2 层 2055 室
注册登记号:310112000848160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投资管理,机电设备租赁,电
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
的销售。
2、原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最近 3 年的职业和职务
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
1 李培植 男 中国 310112193312XXXXXX
事长、总工程师
2 吴小平 女 中国 342101195109XXXXX4 退休返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 沈天锡 男 中国 310101193701XXXXX3 退休
4 高鸣燕 男 中国 610103195211XXXXX3 技术总监
5 朱庆明 男 中国 310106194203XXXXX4 退休返聘,副董事长、副总工程师
6 李景秋 女 中国 310112195508XXXXX7 退休返聘,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7 张 宏 男 中国 310105194112XXXXX3 退休返聘,顾问
8 何观水 男 中国 310103194404XXXXXX7 退休返聘,董事、制造中心经理
9 唐建华 男 中国 310105194505XXXXX8 退休返聘,技档部经理
10 张家隆 男 中国 310112194009XXXXX5 退休返聘,总师室测试组长、高工
11 蔡明忠 男 中国 310112193704XXXXX3 退休返聘,顾问
12 包霖洋 男 中国 310105193501XXXXXX0 退休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概况:
名称: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李培植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 335 号 408-410 室
营业期限:1995 年 12 月 14 日至不约定期限
营业执照号:310115000313923
经营范围:自动控制系统、仪器仪表、DCS 控制装置、环保控制系统、电液控制系统、
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节能装置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四技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IC 卡
设计及开发,楼宇自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
装,经营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市政工程施工(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业
(凭许可资质经营),电子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新华集团的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1 李培植 2600 万元 52%
2 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325 万元 6.5%
3 吴小平 285 万元 5.7%
4 沈天锡 275 万元 5.5%
5 高鸣燕 245 万元 4.9%
6 朱庆明 240 万元 4.8%
7 李景秋 210 万元 4.2%
8 张 宏 175 万元 3.5%
9 陈 洁 160 万元 3.2%
10 龚 阡 160 万元 3.2%
11 何观水 145 万元 2.9%
12 唐建华 80 万元 1.6%
13 张家隆 50 万元 1%
14 蔡明忠 40 万元 0.8%
15 包霖洋 10 万元 0.2%
合计 — 5,000 万元 100%
2、交易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出让方所持有的新华集团 3,500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计占新华
3
集团注册资本的 70%的股权。转让方具体出让的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注册股东名称(转让方) 原持股比例 本协议转让比例
1 上海昌龙投资有限公司 6.50% 6.50%
2 李培植 52.00% 28.40%
3 吴小平 5.70% 5.70%
4 沈天锡 5.50% 5.50%
5 高鸣燕 4.90% 4.90%
6 朱庆明 4.80% 4.80%
7 李景秋 4.20% 4.20%
8 张宏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