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沟基地-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沟基地-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9,731.77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
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6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7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6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930,997,000.00 元,扣除支付的保荐与承销费(不含税)63,367,726.3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7,629,273.61 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公证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16,916,752.8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50,712,520.80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1 新沟基地 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2,000.00 32,000.00
2 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3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4 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6 超募:年产 1000 吨泰乐菌素项目 38,000.00 26,071.25
合计 97,000.00 85,071.2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
市支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批准,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回盛”)作为同一方,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湖北回盛,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注 1) 专户账号 (人民币元) 方式
1 武汉回盛生物科 汉口银行股份有 275011001000079 57,757,364.61 活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武昌支行
武汉回盛生物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
2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武汉东西 127906203610605 27,444.04 活期
湖支行
武汉回盛生物科 中信银行股份有
3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1500744841 41,677,437.04 活期
东西湖支行
武汉回盛生物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
4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应城 17525301040007369 734,197.10 活期
市支行
湖北回盛生物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
5 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应城 17525301040007393 909,482.75 活期
市支行
湖北回盛生物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
6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武汉东西 127906403310905 2,928,893.50 活期
湖支行
合计 104,034,819.04
注 1: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余额为零的账户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新沟基地-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8,626.33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26.96%;“新沟基地-研发及质检中心
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02.75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5.75%;“年产 160 吨
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9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0.04%。 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节余募集资金
(注 2)
新沟基地-粉/散/预混剂自 32,000.00 23,373.67 73.04% 8,626.33
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新沟基地-研发及质检中心 7,000.00 5,897.25 84.25% 1,102.75
建设项目
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 7,000.00 6,997.31 99.96% 2.69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46,000.00 36,268.23 78.84% 9,731.77
注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实际转出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 日的银行账户余额为准;上述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全部结项后统一结转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结余金额包括“新沟基地-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新沟基地-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160 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尚未支付的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 长期闲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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