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公告类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123132

证券代码:300871              证券简称:回盛生物            公告编号:2022-
104

转债代码:123132              转债简称:回盛转债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街道办事处油纱路52号 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
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3,656,0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2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276,06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380,0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3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380,0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3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380,0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37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卫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4,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68,8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1%。

    张卫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2,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66,7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9%。

    刘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泽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2,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66,7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9%。

    刘泽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谢获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2,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66,7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9%。

    谢获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曾振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2,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66,7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9%。

    曾振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周健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2,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

    周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丁文格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2,7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

    丁文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4,0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彩章、彭瑶;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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