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聘任或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李勍(董事长)、罗培楠、李虎林、薛利新、胡建康、程小敏
独立董事:李晓强、李明、周庆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李晓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1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李勍 罗培楠、李勍、李虎林、薛利新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李晓强 李晓强、周庆丰、程小敏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明 李明、李勍、李晓强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周庆丰 周庆丰、李勍、李明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潘鉴(监事会主席)、林萍娟
职工代表监事:张月萍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薛利新
2、副总经理:胡建康、常延武、吴国华
3、财务总监:顾友楼
4、证券事务代表:阮志东
5、审计部负责人:张熠蔚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中的高管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志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继续由公司总经理薛利新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代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15124
联系电话:0512-66037938
传真号码:0512-65287111
电子邮箱:ir@jingrui-chem.com.cn
四、部分董事及监事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吴天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吴天舒先生也将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担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天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45,69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7%,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光澜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光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天舒先生、杨光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常磊先生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非董监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58,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红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担任项目主管一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红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监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公司及监事会对常磊先生、陈红红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
感谢!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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