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6 公告类型:处罚 证券代码:123031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2-161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
《关于对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186 号)。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你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 11 月 26 日披露的《补充公告》,你公司
全资子公司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新能源”)于2021年7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通过陕西奥赢时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赢时
特”)向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尔森环保”)销售 NMP 产品合
计 3,891.05 万元,占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81%;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奥赢时特向派尔森环保采购加工服务合计 70.47
万元,占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05%。

    派尔森环保是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李虎林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
实际控制的公司,是你公司关联法人。你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才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2.7 条的规定。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李虎
林主导与派尔森环保的关联交易,但未督促公司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1、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2021 年 12 月至今,公司未与奥赢时特再发生任何交易。

    2、加强公司规范运作业务培训学习: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在公司举办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专项培训,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开展内部学习交流,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今后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运作和管理,认真、及时地履行关联交易的上报、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公司市场部为关联交易的直接发生部门,每月初负责填报上月关联交易事项的数量、金额实际发生情况及本月预算数;财务部为关联交易信息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对关联交易事项和金额进行核对、审核、汇总、分析和预计拟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审计部负责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计;证券部负责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决策机构审议,报送及披露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负责组织检查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工作。

    4、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尤其是财务部门与证券部门人员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沟通,以保证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因沟通问题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从而切实有效提高信息披露的工作质量。

    5、加强监控,及时披露信息:公司财务部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进展情况,保证每月查询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各相关部门对关联交易事项及时通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关联交易影响因素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包括市场价格波动,交易数量的增减变动及新增交易事项等),并及时根据上述研判情况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如发现日常关联交易可能超出年初的预计金额或其它异常,立即以书面的形式报送董事会秘书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汲取教训,在后续工作中不断强调信息披露事务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杜绝上述违规现象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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