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3 月 28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5-00042号),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659,066.3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58,863,084.16 元,扣除 2020 年度股利 26,157,088.36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12,046,929.44 元;母公司年
末资本公积余额 2,089,815,316.5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
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1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204,529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2,568,518.43 元 ( 不 含 交 易 费 用 ), 视 同 2021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102,568,518.43 元。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建议公司 2021年度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在 2021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支付 102,568,518.43 元(不含交易
费用)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该金额视同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鉴于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公司 2021 年度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是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长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是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长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是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长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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