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公告类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12301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星期
三)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8,761,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888,649,746 股(指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下同;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
909,854,275 股,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的 29.118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5人,所持(代理)股份 6,079,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684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所持(代理)股份264,840,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8026%。其中,中小投资者(授权代表)共 17 人,所持(代理)股份 35,763,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024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杜成城先生、杜继兴先生、周前文先生、洪玉敏女士、杨奇清女士、黄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任期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杜成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1.02.选举杜继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1.03.选举周前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1.04.选举洪玉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1.05.选举杨奇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1.06.选举黄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胜忠先生、王江涌先生、林三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任期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陈胜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2.02.选举王江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2.03.选举林三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邱佩菲女士、陈敏娜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楚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邱佩菲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5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63,810 票。

  3.02.选举陈敏娜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841,111 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763,810 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马佳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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