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桐高新”)与客户签订日常经营《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金额合计约为 1.56 亿元(不含质保金),具体情况如下:
特别风险提示:
1、武桐高新获取客户服务器业务订单,通过外采服务器设备,根据客户要求的技术指标,对产品进行设计、组装、测试和性能调优,在完成产品生产测试后,向客户交付产品。若终端市场行情波动导致客户需求发生变更,进而要求武桐高新同步调整其产品或服务时,可能因在技术储备、供应链灵活性及验证流程上的准备未达要求,导致现有订单无法按变更后的要求顺利执行完毕,存在订单延误、违约乃至合作终止的风险。
2、本次签订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突发其他事件、行业市场行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控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合同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本次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因受本次签订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2025年当期业绩和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武桐高新的通知:武桐高新与天津茂元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智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武桐高新采购适用于招商局智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相关业务的算力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56亿元(不含质保金)。
上述合同的签署系子公司武桐高新主营业务发生的日常经营行为,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手续,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合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茂元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淑云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10-30
主要股东: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202室(东疆商秘自贸托管125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承租人(暨客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局智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滨
注册资本:70,000万
成立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主要股东: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册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吉临路59号1716房、1717房、1718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
上述交易对手方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武桐高新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日常经营《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一)买卖双方:
买方:天津茂元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卖方: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承租人(暨客户):招商局智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二)标的:算力设备
(三)合同金额:设备购买价款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陆拾肆万零伍拾捌元整(小写:¥155,640,058.00),不含质保金。该设备购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包装、运输、仓储、保险和在约定期限内提供质量保证服务的一切费用,以及卖方为履行本合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
(四)设备购买价款的支付:
1 、三方约定买方将按如下付款节点向卖方支付设备购买价款:
设备验收合格并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后30个自然日一次性支付设备购买价款。
2、买方在上述付款节点支付相应设备购买价款的前提条件如下:
(1)买方已收到卖方和承租人分别提交的《付款通知书》原件,《付款通知书》经买方确认无误;
(2)买方已收到承租人足额支付的《租赁合同》项下对应的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
(3)本合同、《租赁合同》已经签署生效,以及买方、承租人及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担保人)之间签署的与《租赁合同》项下租赁事宜有
关的任何协议和文件均已生效,且该等协议和文件项下均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或虽发生违约事件但相应的合同当事方已协商处理;
(4)买方已收到承租人与卖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书(附交货清单)》;
(5)买方已收到设备的其他原始取得凭证和有关文件和资料(如有);
(6)承租人已就其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于2025年11月签署的编号为【CU12-3101-2025-009691】的《算力产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算力产品服务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为《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向买方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且《算力产品服务协议》项下的回款账户设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买方已收到承租人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共同签署的《算力产品服务协议》附件4《验收单》;
(8)买方已收到设备原厂盖章的本合同附件二《产品支持服务承诺函》及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函》;
(9)买方已收到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五)设备交付及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应由卖方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第三方直接交付,交付地点和时间由卖方与承租人协商确定。设备所有权自买方支付对应的设备购买价款之日起转移至买方所有,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承租人承担。
2、卖方交付的设备应附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出厂试验记录、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3、设备交付时,卖方应会同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设备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告知买方。若设备验收合格,承租人应在设备验收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向买方出具由承租人和卖方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书》(附交货清单)。
4、 如果设备经验收证实有缺陷或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卖方应及时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进行替换。如卖方无法根据本条约定替换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的,买方及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从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项下设备购买价款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及/
或承租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此为由要求买方及/或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者减免租金/服务费等款项)。
(六) 违约责任
1、卖方迟延交付设备或迟延向买方开具发票的,每迟延一日按设备购买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支付设备款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未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 因卖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交付、质量保证、维保或售后服务义务给买方及/或承租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此为由要求买方及/或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减免租金/服务费等款项),卖方应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3、在《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前,非因买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如系卖方违约,买方及/或承租人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此为由要求买方及/或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卖方应予以全额赔偿且买方及承租人均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向买方支付的除租赁保证金(如有)外的款项均不予退还;如系承租人违约,买方及/或卖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此为由要求买方及/或卖方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应予以全额赔偿且买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向买方支付的除租赁保证金(如有)外的款项均不予退还。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5 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同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合同协议规定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五、风险提示
1、武桐高新获取客户服务器业务订单,通过外采服务器设备,根据客户要求的技术指标,对产品进行设计、组装、测试和性能调优,在完成产品生产测试后,向客户交付产品。若终端市场行情波动导致客户需求发生变更,进而要求武桐高新同步调整其产品或服务时,可能因在技术储备、供应链灵活性及验证流程上的准备未达要求,导致现有订单无法按变更后的要求顺利执行完毕,存在订单延误、违约乃至合作终止的风险。
2、本次签订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外部宏观环境、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突发其他事件、行业市场行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控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可能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因此合同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本次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因受本次签订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2025年当期业绩和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