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59,094.0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54.88 万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 4487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094.09
减:发行费用 6,239.21
募集资金净额 52,854.88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50,401.95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0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616.0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1.47
注销募集账户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2,285.02
注销募集账户利息余额转出 88.17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 20,000.00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利息收益 449.6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88.1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1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21 年 11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广聚智能”)为募投项目“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嘉广聚智能、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2 年 6 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已按
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10551000000717184)的节余利息人民币 13,039.82
元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70.94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4 年 5 月,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
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均全部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31050175360009605268 补充照明工程业务 已销户
海杨浦支行 营运资金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0131000839235506 研发及设计展示中 已销户
司杨浦支行 心项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 03004438166 城市照明运营维护 已销户
行 平台及数据分析中
03004764373 心项目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 121913168110918 营销服务及网络建 已销户
行支行 设项目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 10551000000717184 偿还银行贷款 已销户
浦支行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3,938.3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报
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70.94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2024 年 5 月,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均全部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改变募投项目,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众会字(2025)第 04592 号《关于上海罗曼科技股份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罗曼股份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反映了罗曼股份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