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
一致同意,选举吴施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职工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附:职工董事简历
吴施鹰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公司内勤组组长、市场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行政部部长,2017年1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行政总监兼行政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子公司四川英杰晨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兼任公司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施鹰先生持有18,22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施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