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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2 深市 东方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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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东方钽业: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姜滨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201,927,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8060%。

  2、出席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1,916,8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5.80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25%。

  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朱国胜  同意股份数:201,919,901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961%

  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刘文杰  同意股份数:201,919,901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为 99.99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朱国胜                同意股份数:3,101 股
  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刘文杰                同意股份数:3,101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庆国、石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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