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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2 深市 东方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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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04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包玺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包玺芳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包玺芳女士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包玺芳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包玺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玺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0 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包玺芳女士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对选举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一致同意选举王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示期结束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超先生,汉族,1973 年 12 月出生,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
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曾任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王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