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05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二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亮先生
6) 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6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5,953,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21%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65,936,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31%;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
决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1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为 7 人,代表股份 10,724,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606% 。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65,936,16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1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707,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6 %;
17,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4 %;
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沈毅律师、沈冬毅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