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会
议、201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 号《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12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18,12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467,827.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按本次发行价格 18.74 元/股、发行新股 1,812 万股计算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568,800.00 元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 共 募 集 股 款 人 民 币
339,568,8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724,357.47 元,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844,442.53 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 18,1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82,724,442.53 元。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2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36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 2019 年 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63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 2,600万股。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创业板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16,065,24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934,337.00 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发行价格人民币 40.46 元/股,发行新股 1,606.524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74.5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0,829,327.5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 16,065,24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93,105,398.00 元。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4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4,836,792.4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55,163,207.55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3 月 16 日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
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74.54
减:承销费、保荐费 37,264,150.94
募集资金 612,735,823.60
减:发行费用 3,565,176.60
募集资金净额 609,170,647.00
加:存款利息收入 23,302,165.64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163,276,791.64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25,443,019.86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23,375.83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3,729,625.3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120,000,0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江苏拓斯达
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人民币 188,719,811.50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存情况如下:
项目 合计
募集资金总额 67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 13,264,150.94
募集资金 656,735,849.06
减:发行费用 1,572,641.51
募集资金净额 655,163,207.55
加:存款利息收入 279,662.48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23,199,127.60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 4,350,6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185,100,000.00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895.00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2,792,247.4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300,000,0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7,549,727.6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5,1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开增发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聘请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签订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
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自 2018 年 11 月 18 日
起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安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将承接原安信证券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
为规范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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