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简称:拓斯 JLC1,期权
代码:036363。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 4 期行权,本次为第 2 个行权
期。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83 名,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72.316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行权价格为 12.85 元/
份。
本次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认为 2019 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完成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8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72.3168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一、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拓斯 JLC1
2.期权代码:036363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行权价格: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85 元/份。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6.行权期限:本次行权的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止,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
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股 本次可行权 股 剩余未行权股票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 票期权数 量 票期权数 量占 期权数量(万
份) (万份) 已获授股票期权 份)
总量的百分比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41.056 72.3168 30 120.528
(业务)骨干(共 83 人)
合计(共 83 人) 241.056 72.3168 30 120.528
注: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为 91 人,因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
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 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其中,因辞职而离职 10.8288 万份,因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 要求 2.2464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8.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10.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对应当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 929.27 万元。其中,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 72.3168 万股,注册资本增加 72.3168 万元,资本公积将增加 856.95 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 202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
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 《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 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 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 规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