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1-160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至2021年12月2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新洲路78号,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范敏华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208,803,96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7.7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1,189,16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1.4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27,614,8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31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27,967,42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3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52,6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27,614,8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31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范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1.02.选举罗佟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1.03.选举周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1.04.选举焦树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范敏华女士、罗佟凝女士、周茂先生和焦树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樊德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2.02.选举陈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2.03.选举潘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樊德珠女士、陈亚东先生、潘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丁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3.02.选举王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8,118,5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 27,281,9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9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丁雨先生、王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的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谢慧芳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