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3068 债券简称:弘信转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和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通讯”),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弘信通讯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将由本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弘信通讯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承担。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弘信通讯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1)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弘信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人:贺雅女士
(3) 电 话:0592-3160382
(4) 传 真:0592-3155777
(5) 邮 箱:hxdzstock@hon-flex.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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