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12 公告类型:股票 证券代码:122059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3-002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 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购买位于江南钢城的 CS-3-001 号、CS-3-005 号、
CS-3-006 号三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1,063,225 平方米,
出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494,399,625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
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第十九次、
二次书面议案方式决议通过(上述两次书面议案均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发出,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签署完成),董事会议案同意本公司以挂牌价参与竞购《重
庆市长寿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国土告字[2012]25 号
中所述之土地使用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重庆市长寿区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3)(长寿)第 2 号、渝地(2013)(长寿)
第 3 号、渝地(2013)(长寿)第 4 号),公司分别以 364,605,570 元、88,435,560
元、41,358,495 元的价格受让 CS-3-001 号、CS-3-005 号、CS-3-006 号三宗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
十次书面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国土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CS-3-001 号地块
    CS-3-001 号地块,出让宗地面积 784,098 平方米,宗地坐落于江南钢城第 9
号地块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二)CS-3-005 号地块
    CS-3-005 号地块,出让宗地面积 190,184 平方米,宗地坐落于江南钢城第
92 号地块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三)CS-3-006 号地块
    CS-3-006 号地块,出让宗地面积 88,943 平方米,宗地坐落于江南钢城第 93
号地块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就 CS-3-001 号、CS-3-005 号、CS-3-006 号三宗地
块分别与重庆市长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
编号:渝地(2013)(长寿)第 2 号、渝地(2013)(长寿)第 3 号、渝地(2013)
(长寿)第 4 号),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CS-3-001 号地块
    CS-3-001 号地块的出让宗地面积为 784,098 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江南
钢城第 9 号地块处,出让宗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宗地的出让年限为
50 年;出让宗地出让价款为 364,605,570 元,定金为 72,920,000 元;受让人应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在按合同
约定付清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
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
376,367 万元;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CS-3-005 号地块
    CS-3-005 号地块的出让宗地面积为 190,184 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江南
钢城第 92 号地块处,出让宗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宗地的出让年限为
50 年;出让宗地出让价款为 88,435,560 元,定金为 17,690,000 元;受让人应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在按合同
约定付清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
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
91,288 万元;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CS-3-006 号地块
    CS-3-001 号地块的出让宗地面积为 88,943 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江南钢
城第 93 号地块处,出让宗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宗地的出让年限为 50
年;出让宗地出让价款为 41,358,495 元,定金为 8,280,000 元;受让人应在合
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
付清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
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
42,693 万元;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购买土地的目的:
    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储备必要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
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以上土地使用权可以为公司扩大规模和长远发展提供后备土地资源,
可以缩短新项目投资实施的准备时间;
    2、购买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扩大规模、提高产能的需要,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书面议案》
   (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书面议案》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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