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67: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3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一
1、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2、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066,2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回购最高价格 8.7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7.85 元/股,回
购均价 8.1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6,608.34 万元。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根据公司 2018-2019 年度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和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0.25 万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165 人调整为 16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79.08 万股调整为 778.83
万股。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完
成 163 名激励对象 778.8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 27.54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成功,并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完成登
记。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500 股股票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30117.3285 万元。 民币 30117.0785 万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30117.3285 万股,均为 30117.0785 万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二
2022 年 3 月 25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
洲新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30117.0785 万元。 民币 30112.0785 万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30117.0785 万股,均为 30112.0785 万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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