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7.50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302.152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25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4.39%;预留授予 47.152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15.61%。
3、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 5.61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6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8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7 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
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或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或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扣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1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 四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归属期。
(二)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
象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0)。
4、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披
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5、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数量
(调整后)
2023年11月28日 5.61元/股 255.00万股 18人 47.1524万股
(首次授予日)
2024年8月8日 5.61元/股 47.1524万股 27人 0
(预留授予日)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有 1 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 人调整为 18 人,该名激励对
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调整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0.00 万股调整为 255.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1524 万股调整为 47.1524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00 元/股调整为 5.61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