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志永为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桔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细军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因致同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党小民接替刘志永工作,会同胡桔、付细军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党小民,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党小民和胡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付细军。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姓名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员 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服务 告情况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项 目 合 伙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人/签字注 党小民 1995 年 1999 年 1996 年 2025 年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册会计师 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党小民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党小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