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
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同时,为了进一
步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新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 制度名称 修订/ 是否提交股
号 制定 东大会审议
1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4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修订 否
5 事规则》
6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 修订 否
7 事规则》
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9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是
11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6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1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修订 否
19 追究制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修订 否
20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修订 是
21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2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2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是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 修订 否
24 理制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修订 否
25 管理制度》
26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27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制定 否
上述议案涉及的制度除内容修订外,《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修改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湖北万润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北万润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
投票制实施细则》《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北万润新能源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北万润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2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3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