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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3 沪市 柳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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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7-02-2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10,7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06 元
    发行日期 2007 年2 月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1,188.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持股59,798.70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四家股东柳州有色冶炼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0 万股)、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5 万股)、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持股117 万股)和柳州市柳工物资有限公司(持股78 万股)
    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7 年2 月26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0,488.70 万股,本次发行10,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1,188.7 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
    公司(持股59,798.70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其他四家股东柳州有色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0 万股)、柳州化学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5 万股)、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持股117
    万股)和柳州市柳工物资有限公司(持股78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770,056,726.42 元。
    根据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成功,则2005 年
    末的滚存未分配利润770,056,726.42 元及2006 年1 月1 日起至发行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享有。
    3、本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
    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1)原在产品成本中列支的“固定
    资产非资本性维修支出” 将改在“管理费用─修理费”中核算,且不允许进行
    待摊或预提。(2)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相关工资附加费” 将分别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应
    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
    的,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其他计入当期损益。(3)原在“财务费用”中核
    算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利息支出将进行资本化。(4)应付税款法将改
    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处理所得税会形成一定数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下列风险:
    (1)主营业务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公司2003 年、2004 年、2005 年、2006
    年1-6 月的主营业务利润率分别为20.17%、15.85%、8.39%和9.92%。公司主
    营业务利润率及其变化与同行业相比均在正常范围内,但主营业务利润率的下
    降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风险。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铁矿石、废钢,目前
    年需求量分别约为900 万吨和80 万吨。铁矿石60%以上需从澳大利亚、印度和
    俄罗斯等国家进口,其余来自广东和越南;废钢主要来自广西地区。燃料煤年
    需求约480 万吨,主要来自贵州和云南。以上原材料及燃料费用占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的70%左右。原、燃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其中铁
    矿石价格每变动10 元/吨,将影响公司钢材成本15.3 元/吨;煤价格每变动10
    元/吨,将影响公司钢材成本8.0 元/吨。如果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而钢材
    价格的上涨幅度滞后,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的风险。发行人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大中型贸易公司、直销分
    公司,其中大多数与发行人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2003 年、2004 年、2005 年、
    2006 年上半年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的销量占发行人销售总量的24.88%、
    20.61%、21.15%、18.01%,对单一最大客户的销量分别为6.68%、4.85%、5.09%、
    4.93%。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依赖依然存在,如果这些客户的经营
    情况或发行人与其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销售及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4)偿债风险。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及技改项目的投入,
    公司贷款规模增长较快,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偏低。
    公司2006 年6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7.53%,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86
    和0.54,本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
    (5)关联交易的风险。2003 年、2004 年、2005 年、2006 年1-6 月公司
    关联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7.52%、27.08%、24.92%、6.96%;
    关联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9%、0.24%、0.29%、2.02%。尽
    管目前关联交易额已下降到较低水平,上述关联交易仍有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
    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6)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发行人净资产约
    27.17 亿元,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增幅较大,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的风险。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柳钢股份
    指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主发起人
    指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0,7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的行为
    公司股东大会 指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人民币元
    A 股 指每股面值为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2003 年、2004 年、2005 年及2006 年1-6 月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SLS 指
    国有法人股股东,是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 的缩写
    
    第二章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1、概况
    发行人名称: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IUZHOU IRON & STEEL CO., LTD(缩写:LISC)
    注册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 号
    设立时间:2000 年4 月14 日
    法定代表人:廖志刚
    2、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0】74 号文批准,由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为
    主要发起人,联合柳州有色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和柳州市柳工物资有限公司,于2000 年4 月14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五家发起人股东共投入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1,019.846 万元,按65%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20,162.9 万股。根据2005 年7
    月28 日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2004 年剩余未分配利润
    进行补充分配,按2004 年末总股本20,162.90 万股计算,每10 股送20 股。变
    更后的股本60,488.70 万股已于2005 年9 月7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批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时名称为广西柳州金程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10
    月,本公司名称由广西柳州金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经营范围
    
    烧结、炼铁、炼钢及其副产品的销售,钢材轧制、加工及其副产品的销售;
    炼焦及其副产品的销售(含煤焦油、粗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 年6
    月26 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控股股东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
    大型国有企业,属地方骨干钢铁企业,是国家512 户重点企业之一,其前身是
    创建于一九五八年的原柳州钢铁厂。历经近半个世纪以来,集团公司已发展成
    为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是广西581 家工业企业中五家特大型企业之一。注册资
    本为18.34 亿元。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柳钢集团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136.43 亿元,净资产61.67 亿元,2005 年度净利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