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7,753,643 股(其中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4,163,04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4.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855.1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34,609.8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186.6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23.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423.1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2,320.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0.80
其他[注 1] C3 19.0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2,320.6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80
其他[注 1] D3=C3 19.0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8,152.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224.45
差异[注 2] G=E-F -72.13
[注 1]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9.07 万元不再置换
[注 2]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发行费用中尚有 72.13 万元暂未支付,公司于 2025 年 1-4
月完成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1060002263386 76,033,646.23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司科技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110363100014 11,112.44 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2060100168688888 6,199,730.49 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8904210000 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分行营业部
合 计 82,244,489.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将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及配套测试中心,该项目的实施为增强公司体系化研发的优势,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研发实力,提高研发水平与效率。该项目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变动往往由多个因素导致,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423.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320.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320.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分变更)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新能源汽车核心 2025 年 12 月 31
零部件智能化生 否 47,198.11 16,323.14 8,838.42 8,838.42 54.15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20,388.22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25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9,100.00 8,482.27 8,482.27 93.2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92,586.33 30,423.14 22,320.69 22,320.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