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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8 深市 长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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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5-077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
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
路 20 号长华化学行政楼 4 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卢睿、陈殿胜、
赵彬、何海东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
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后续章程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对修订的《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                                                        是否需股
                          子议案名称                  类型

 序号                                                          东会审议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      是

  1.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      是

  1.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6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1.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是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

  1.8                                                  修订      否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1.9                                                  修订      否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否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11                                                  修订      否

        的议案》

 1.1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      否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子议案 1.1-1.7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子议案 1.1-1.3 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及上述制度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业人员能恪尽职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相关规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 2025
年项目收费及实施计划符合公司预期,同意续聘立信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评价报告审计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修订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修订稿)》。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非经
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用于申报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6718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79 元/股。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同意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无异议的《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原定至 2026 年 5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及
提升运营管理成效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顾仁发先生、张秀芬女士、陈凤秋先生、顾磊先生、徐文跃先生共 5 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8.1、《关于提名顾仁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议案 8.2、《关于提名张秀芬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议案 8.3、《关于提名陈凤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议案 8.4、《关于提名顾磊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议案 8.5、《关于提名徐文跃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