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92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如下调整:
1、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强鹏芯”)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强鹏芯”)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
2、增加“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用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826,0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480,392.7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
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
项目名称
资金额(万元) (万元) 度(%)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15,971.20 10,047.98 62.91%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6,575.22 2,844.97 43.27%
研发中心项目 5,796.70 3,828.56 66.05%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113.00 854.65 76.79%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184.32 104.61%
合计 33,456.12 21,760.48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获得利息收益;相关数据尚未经审计。
(二)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4,050 万元人民币对昆山市福瑞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福瑞铭”)进行投资,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昆山福瑞铭 51%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支付。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 4,085 万元,共计 5,085 万元,用于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烨科技”)、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精密”)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三烨科技 49%股权、维玺温控 49%股权、维德精密 51%股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支付。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余额 7,400万元。
(四)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2 年度,公
司合计使用 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5 月 10 日,
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8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3 年度,公
司合计使用 2,8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4 月 16 日,
公司用于暂时性补流的 2,800 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7%,用于公司的年度分红、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
募集资金专户。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5、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补流余额为 78,306,145.46 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为了更好地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更科学合理地布局产能,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强鹏芯”)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强鹏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强鹏芯”)增加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东莞强鹏芯所在厂区(即: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康佳路 5 号 2 号楼101 室、101A、2 号楼 201 室)为“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调整前,公司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下: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夹治具及零部件
扩产项目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C 栋
自动化设备技术 强瑞技术 厂房 1-5 层;
升级项目 强瑞装备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 号银
研发中心项目 星科技园 1 号厂房 1-4 层。
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次调整后,公司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下: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夹治具及零部件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C 栋
扩产项目 强瑞技术 厂房 1-5 层;
强瑞装备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 号银
自动化设备技术 深圳强鹏芯 星科技园 1 号厂房 1-4 层;
升级项目 东莞强鹏芯 3、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康佳路 5 号 2 号楼 101
室、101A、2 号楼 201 室。
研发中心项目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C 栋
强瑞技术 厂房 1-5 层;
信息化建设项目 强瑞装备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 号银
星科技园 1 号厂房 1-4 层。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生产、办公资源,优化公司集团内产能布局;也有利于公司适当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