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强瑞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25
3、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为200万份,本次授予数量为193.33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比例96.66%,占公司总股本的1.87%;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人数:152人;
5、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6年1月1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2月6日;
6、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2.05元/份
7、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不涉及公司回购股份;
8、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60个月,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次行权。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等的规定,已完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2)。
3、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6年1月16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3、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人数:152人;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2.05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93.33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7%。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黄国平 董事 3.33 1.67% 0.0322%
游向阳 董事,财务总监, 3.33 1.67% 0.0322%
副总经理
左文广 董事,技术总监, 3.33 1.67% 0.0322%
副总经理
张 丽 职工代表董事 0.87 0.44% 0.0084%
钟 宏 董事会秘书, 3.33 1.67% 0.0322%
副总经理
核心骨干(147 人) 179.14 89.57% 1.7318%
预留部分 6.67 3.34% 0.0645%
合计 200.00 100.00% 1.9335%
注:1、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 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可以开始分次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行权。
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且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26年度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30%。
行权期
第二个 2027年度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60%。
行权期
第三个 2028年度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80%。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R)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5 R≥80% X=R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R<80% X=0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