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查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相关交易决策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拟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证券欺诈活动的情形;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6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16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任何核查对象有利用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