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16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93.33万份,行权价格:92.05元/份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6.67万股;授予价格:46.03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152人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1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93.33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96.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2)。
3、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相关权益。
四、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16日;
2、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人数:152人;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2.05元/份;
5、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93.33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7%。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黄国平 董事 3.33 1.67% 0.0322%
游向阳 董事,财务总监, 3.33 1.67% 0.0322%
副总经理
左文广 董事,技术总监, 3.33 1.67% 0.0322%
副总经理
张 丽 职工代表董事 0.87 0.44% 0.0084%
钟 宏 董事会秘书, 3.33 1.67% 0.0322%
副总经理
核心骨干(147 人) 179.14 89.57% 1.7318%
预留部分 6.67 3.34% 0.0645%
合计 200.00 100.00% 1.9335%
注:1、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 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可以开始分次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在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6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行权。
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