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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2

泉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泉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董事长褚一凡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卞水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文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卞水明(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卞水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卞水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
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上海办公室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附件:

                                简  历

    卞水明,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9月至2021年5月,历任如东南坎水泥厂技术员、国营南通群力针织厂设备科电工、江苏省农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师、无锡轻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002255海陆重工控股子公司)总工程师兼设计院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秦顶轻大绿色智能建筑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卞水明先生在建筑光伏一体化研究与实践领域拥有丰富且资深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卞水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能力和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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