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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3 深市 盛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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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盛弘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公允、客观的审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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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桑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凌,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轶男,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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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
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公允、客观的审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致同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真实、公允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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