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1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裴振华先生、廖乃锋先生、王珩女士、刘德广先生、费赟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裴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提名廖乃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提名王珩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 提名刘德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 提名费赟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同仙女士、徐莹女士、蔡秀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沈同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提名徐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提名蔡秀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有效期为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编制的《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前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章程》(2025年 12 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修订部分内控制度。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下列各项制度文件:
6.01 关于更名及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和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8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9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10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11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