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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22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执业人员的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4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2 人。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242.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736.2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1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5,655.0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寿福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2001年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2024 年开始为鸿利智汇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泸天化、壹玖壹玖、和邦股份、四川美丰、泸州老窖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自 2010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自 2021 年起为鸿利智汇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壹玖壹玖、巨星农牧、通威股份、泸州老窖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继中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5 月,自 2013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为鸿利智汇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或签字的项目包括:
 东钢新材、金互通、华春网络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赵勇军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0 年 4 月,自 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改制前)执业,自 2025 年开始为鸿利智汇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
 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张继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勇军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签字会计师凡波近三年受行政 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别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1    凡波  2023年1月4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司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
                                                        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 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以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选聘评估程序和续聘建议符合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四川华信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审计)资格的会计中介服务 机构,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四)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