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签订龙岩市永定区乡镇污水处理
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终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龙岩市永定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
终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促进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经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市永定区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定纳川”)和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永定住建局”)友好协商,
双方于近日签订《终止合作框架协议》,提前终止双方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签订
的《龙岩市永定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项目合作事项概述
2015 年 12 月永定纳川中标永定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以下
简称“PPP 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 20,996.83 万,项目包含子项目龙潭、抚市、湖坑、高头、堂堡、仙师、峰市、湖雷、下洋、城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项目合作期 11-30 年(建设期 1 年+运营期污水处理厂部分的特许经营期 30 年、厂外管网部分的特许经营期 10 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公告》。目前,各子项目均已竣工并进入运营付费阶段。
二、终止合作原因及终止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 2016 年 11 月 16 日永定纳川与永定住建局签订《龙岩市永定区乡镇污
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18.10 款规定,“协商一致终止。在特许经营期内,由各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此种情形下的终止及对应终止补偿金的计算问题等,由各方届时协商一致”。为了促进本项目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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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终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经永定纳川与永定住建局友好协商,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如下终止合作协议:
甲方: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龙岩市永定区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计算,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 PPP 项目合同资产
价值约为 17,168.16 万元。注:本 PPP 项目合同资产价值最终以龙岩市永定区财审部门结算审核为准,但乙方须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2、双方初步同意本 PPP 项目合同资产价值中的土建工程产值、设备产值、建设期管理费按合理价回购,建设期利息补贴、投资合理回报及竣工之日至今的资金占用费待双方进一步磋商确定。
3、由乙方负责推动本 PPP 项目财审及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结算审核的结果及合同约定为依据确定合理价进行回购。
5、尚未结算审核的先按已审核确认的产值及合同约定为依据计算回购总价作为暂定回购基数先行支付,待所有结算审核完成后进行重新计算并多退少补。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积极推动本 PPP 项目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正式协议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将已完成的 PPP 项目工程移交给甲方。
7、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于 30 日历天内推动正式转让协议的签订。
8、各方届时正式签订的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内容为准。
9、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合作框架协议是永定纳川与永定住建局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均不存在违反原合同的行为且未产生任何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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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终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终止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