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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汉得信息: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7
名,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贾殿龙、董事喻友平、独立董事王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由陈迪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迪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迪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
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陈迪清先生、王新先生、曹惠民先生,其中陈迪清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曹惠民先生、贾殿龙先生、王敏良先生,其中曹惠民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王敏良先生、黄益全先生、曹惠民先生,其中王敏良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新先生、喻友平先生、王敏良先生,其中王新先生担任召集人;

  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益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益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雁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沈雁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娅女士、于培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卢娅女士和于培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迪清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理学学士、美国Louisiana Tech University理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区销售经理,美国Skywell Technology公司工程师,西门子—利多富华东/华中区总经理,思爱普(北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SAP中国)市场及销售总监,上海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2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随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得微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甄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荻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亿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HAND INTERNATIONAL PTE. LTD.董事。

  陈迪清先生与范建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陈迪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920,6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95%;范建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920,49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95%;二者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05,841,14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90%。陈迪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益全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并于同年加入公司任职ERP咨询顾问,2006年担任公司北方区总经理,2007年至2014年担任公司华东区总经理,2015年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运营总监,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达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扬州达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禹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汉得欧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甄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汇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汉得知云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汉得融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甄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甄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
事、上海汉得微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黄益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3,8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3%。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殿龙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2006年3月硕士毕业于东北大学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曾在艾威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无线通信应用研发管理工作。2009年加入百度至今,现任百度智能云副总经理,负责百度智能云交付、售后等工作。兼任百度智能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贾殿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喻友平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大学EMBA。2007年加入百度至今,现任百度智能云业务中台负责人。兼任百度云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百度云智(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百度智能云(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百度智能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百度智能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喻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曹惠民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
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三毛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曹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先后获得北京大学
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获得法学硕士(LL.M.)学位。1995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召集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1986 年至 1989 年,在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99 年至 2000 年,借调到澳门立法会,担任议员高级法律顾问。现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敏良先生 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
上海市远东出版社日语编辑、上海富士电机产业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王敏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耿先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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