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选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并确定董事会成员角色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拟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曾贵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曾贵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贵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曾贵强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辛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辛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陈迪清先生、黄益全先生、吴滨先生,其中陈迪清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曹惠民先生、曾贵强先生、刘维先生,其中曹惠民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陈靖丰先生、曹惠民先生、王辛夷女士,其中陈靖丰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维先生、陈靖丰先生、吴滨先生,其中刘维先生担任召集人。
以上调整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独立董事简历
曾贵强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与美国 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电子进出口上海分公司业务员、中国康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三部经理、香港泰山国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国路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奧证券有限公司资讯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贵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贵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辛夷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位。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辛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7%。王辛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