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人员信息:截至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5 家,审
计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
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中汇执 开始为公司 近五年为中国境内上市公司提
项目 姓名 计师执 上市公司 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 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服务的项
业时间 审计时间 务时间 目经验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
项目合伙人 肖强光 2013 年 2002 年 2013 年 11 月 2025 年 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毕
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计师 魏婷 2018 年 2020 年 2018 年 4 月 2025 年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
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质量控制复 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核人 朱敏 1995 年 1993 年 2011 年 11 月 2025 年 公司、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
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
深圳证券交
目中存在的未对发行人收购子公
1 肖强光 2025 年 10 月 24 日 自律监管措施 易所上市审
司相关整合情况、研发人员认定等
核中心
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的问题
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中
汇 2025 年度审计服务项目收费 138 万元,其中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基于竞争性谈判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中汇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任年度审计机构及拟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均反馈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结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根据《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评价表》对中汇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汇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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