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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扬子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梦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共计173,957,6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71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共计 20,357,6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75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153,91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总数 20,047,6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915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通过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347,6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947,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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