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3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95,639,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12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 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0,588,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0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6 人,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5,051,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13 %。
(2)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19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5,443,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03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16 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5,051,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913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议案3及4.01、4.02,以普通决议审议其余议案,对议案1、议案4进行逐项表决,议案1、2、3、5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0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徐志锋先生、张宇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钟朝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2,93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85%;反对22,6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9%;弃权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741,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949%;反对 22,639,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644%;弃权 6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钟朝晖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钟剑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2,93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78%;反对22,639,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09%;弃权67,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736,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923%;反对 22,639,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644%;弃权 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钟剑威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赖宏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3,32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33%;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56%;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2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32%;反对22,250,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42%;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赖宏飞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志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321,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1%;
反对 22,250,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56%;弃权 67,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12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425%;反对 22,250,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3142%;弃权 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徐志锋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宇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3,326,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38%;
反对 22,250,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56%;弃权 63,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129,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451%;反对 22,250,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3142%;弃权 6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张宇洵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李伯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95,096,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90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5%。
李伯侨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刁英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95,075,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87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1%。
刁英峰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曾玉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95,0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879,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9%。
曾玉霞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5,537,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
反对 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63,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41,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反对 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 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3,723,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318%;
反对 121,782,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57%;弃权 134,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3,63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172%;
反对 121,869,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03%;弃权 134,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3,72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8%;反对121,78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7%;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3,723,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