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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 3 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徐志锋先生、张宇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曾玉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具有深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玉霞女士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期内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朝晖先生:男,1969 年 2 月出生,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2012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本公
司副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钟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5,000 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剑威先生:男,1985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6 年入职本公司,先
后任本公司物资供应部副部长、董事长秘书等职务。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钟剑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31,300 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赖宏飞先生:男,1977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9
年 3 月起在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先后
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201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

  赖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57,100 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志锋先生:男,1978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2014 年清华大学企业家自主创新高级研
修班结业。2000 年 7 月至今先后在蕉岭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蕉岭县伍福实业有限公司、蕉岭县新福兴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等职务;自 2016 年 12 月起兼任蕉岭县政协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常委,蕉岭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执行会长,深圳市蕉岭商会常务副会长。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徐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徐永寿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宇洵先生:男,1988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 MBA,英国兰卡斯特大学金
融学硕士。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先后于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担任经
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在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作部担任投资
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
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宇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能勇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伯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5 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曾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律顾问,曾任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法律顾问及立法顾问,广州市人大立法顾问,广州市南沙区及自由贸易区政府法律顾问,惠州市惠城区政府法律顾问,惠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及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汕头、肇庆、阳江、宜宾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及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阳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立法顾问,清远市政府立法顾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咨询专家及听证员,广东省市监局公平合同审查委员会专家,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4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刁英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信合伙人,深圳市嘉信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15 年 12 月至今,担任立信德豪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三四五届理事、常务理事、专业监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独立董事、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星河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4 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玉霞:女,中国国籍。1974 年 6 月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原海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改制)副主任助理、海南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二部经理、深圳恒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现任深圳市德龙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人事行政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