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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82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 1102 号建滔诺富特酒店 1 楼临空厅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合计 649 人,代表股份 192,107,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716%(截
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43,631,113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24,161,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71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47 人,代表股份 67,946,60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4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11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33%;
反对 2,89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0%;弃权9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6,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270%;反对 2,89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8885%;弃权 9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 2.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172,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23%;
反对 1,835,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4%;弃权10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3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553%;反对 1,835,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322%;弃权 10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141,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3%;
反对 1,85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5%;弃权1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00,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97%;反对 1,85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6036%;弃权 1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236,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51%;
反对 2,77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7%;弃权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5,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141%;反对 2,77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3972%;弃权 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230,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2%;
反对 2,77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68%;弃权9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0,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20%;反对 2,77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4067%;弃权 9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24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72%;
反对 2,759,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62%;弃权10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9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10%;反对 2,759,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3230%;弃权 10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议案 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185,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86%;
反对 2,827,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6%;弃权9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44,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57%;反对 2,827,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6016%;弃权 9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213,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31%;
反对 2,81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8%;弃权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72,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02%;反对 2,81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5322%;弃权 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议案 9.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32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7%;
反对 2,707,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4%;弃权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81,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62%;反对 2,707,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112%;弃权 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01 选举史浩樑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6,897,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9,157,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178%。

  表决结果:史浩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0.02 选举张韵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