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配股再次提示性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配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78号文件核准通过,现正在实施。配股说明书已于2001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已在2001年月10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提示性公司,现将本次配股方案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3、配股价格:每股7.9元;
4、配股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30133.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5、本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712.8万股,法人股股东哈慈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并不予转让,因此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3712.8万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10日;
2、除权基准日:2001年10月11日;
3、配股缴获款起止日期:2001年10月台11日—2001年月10月24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投资都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缴款,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三、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东在上述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肝员公司营业柜台缴款手续:
四、缴获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真写“哈慈配股”,股票代码“700752”,每股价格为7.9元人民币;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四舍五入扣取整数,俞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由本次承销团承销。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1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二00一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月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