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债券代码:123081 债券简称:精研转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明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逸超女士、邬均文先生、游明东先生、王立成先生、许明强先生、张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逸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黄逸超女士已于 2015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证书编号:2015-4A-1699),王涛女士已于 2017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7-3A-359),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逸超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逸超、王涛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
邮政编码:213014
联系电话:0519-69890866
传真号码:0519-69890860
电子邮箱:ir@jsgian.com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件:
王明喜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5 月在常州人事局担任科员;1994 年 6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常
州日月货运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2000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担任常州佳
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
江苏朗坤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担任常州精研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常州精研科技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常州微亿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
担任常州精研科技有限公司(现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王明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0,134,333 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21.7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明喜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逸超女士系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黄逸超女士为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持有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9.5%的股权(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413,12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王明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逸超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
年 4 月至今担任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 年 11 月
至 2018 年 10 月担任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精研(东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
事、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常州微亿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责人;2010 年 9 月至今历任常
州精研科技有限公司(现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助理、人事主管、资材主管、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 GIAN TECH.AMERICA, INC
CEO;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汉珀(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上海引仙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道研(上海)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黄逸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7,592,270 股股票,间接
持有公司 4,410,806 股股票,合计持有公司 12,003,076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6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明喜先生系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黄逸超女士为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持有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9.5%的股权(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413,12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黄逸超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邬均文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担任山东金珠注射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上海富驰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担
任精研(香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常州博研科
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
常州博研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责人;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苏州一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6 年 6 月至今历任常州精研科技有限公司(现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监事、董事、项目总监等职务,现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邬均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59,635 股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2.64%。邬均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游明东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3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香港真明丽企业集团工作,历任品管技术员、品管主管、
品管部科长;2003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中南企业集团番禺昶联金属应用制品
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系统工程主管、生产经理、运营助理;2012 年 9 月至 2018年 7 月担任常州精研科技有限公司(现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项目总监;201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担
任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精研(东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游明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360 股股票,间接持有
公司 370,656 股股票,合计持有公司 380,016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游明东先生为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413,12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立成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8月至2000年1月担任牡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工程师;2000 年4月至2001
年 4 月担任顶贸木业(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担
任百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计划工程师;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4 月历任旭
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现为伟创力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主管、
生产经理、助理运营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历任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
司资深生产经理、运营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沃茨阀门(宁波)
有限公司资深厂长、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王立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020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王立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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